哥谭是个很复杂的城市,它从历史上看是北美大陆最早被多次殖民的地方,也是第一批进入工业化的城市,从人员组成上,很多家族是有很清晰的从欧洲移民的记录的,他们虽然在哥谭扎根,但一旦有什么重要决策肯定会受外部势力的影响。从地理上看呢,这是个港口城市,有东海岸最好的天然港,是个半岛城市,几乎东海岸七到八成的海运都必须经过这里,要么走这里转水运去大都会和星城,要么直接上岸走陆运进入内陆。人员变动非常复杂快速,本身就是极难管理的地区,我去过几次哥谭后还发现哥谭民风是比较排外的,这就更难了,
“布鲁斯曾说过,哥谭的人即使走出去也还会回来的,你们哥谭人对这座城市的感情很深。一般来说一个大都会,而且还是个移民城市和商业城市,能有这样的犯罪率,人们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里,早该成为实质意义上的空心城市。但……你看,将近十年的时间,这个城市不仅没有崩溃,还涌现出你们这样一批试图改变现状的青少年,
“她的精神凝聚在这里,无论布鲁斯最开始的目的是什么,但是他的行动已经得到了最好的回答,不管他之后要怎么做,哥谭和哥谭的底层人民都有了自己找到生命的出路的力量。”我笑着看向杰森:“就是他们自己。”
“所以我不觉得我有资格评价他的理念和行为,毕竟我只是个大都会人,”我耸耸肩,“我还能有你们懂哥谭吗?”
杰森凝视着我,半晌说不出话,我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:“快吃,再不吃凉了。发什么呆呢?”被我那么长一段话绕晕了?
“说不定有些哥谭人还真不如你懂哥谭呢,”他撇嘴,三两下吃完,“饱了,他们也该回来了,我下去叫他们上来。”
我一看钟表,还不到两点,还行,还能再熬一会儿,再迟我明天可真就爬不起来了。
阿福阻止了我站起来的动作,自己动手收拾桌面,他微笑着叹气:“老爷很幸运能有你这样的朋友,我也能放心了。”
我知道他在感慨什么,我冲他眨眨眼:“安心,有我在呢,而且目前看来他比我更靠谱,我还是被他捡回来的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