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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第 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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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觉睡到天亮,动一下就肩背四肢发酸。

尽管如此,他不得不承认,这是他回家后第一次睡得这么香,甚至有些神清气爽。

在今天之前,他是白天睡不醒晚上睡不着,把消消乐都玩烂了。

就是没有洗澡也没有换衣服,身上已经发臭了。

现在是2月底,正值初春,气温还没回暖,但也没有冬天冷。昨天在田地翻了大半天的土,汗都湿透了毛衣。

他今天起得早,才八点多,在厨房忙活的张妙珍有些意外,连忙拿起菜碟,“是不是恶心了,我今天一早煮了饭,炒了鸡肉,正好出锅了。”

“等下,奶,我想先洗个澡。”

洗手间在厨房隔壁,他从手腕上取下干净的衣服,放在不锈钢架子上。

厨房飘来的阵阵香味,引得他肚子抗议。

没一会儿,他拐进厨房,“算啦,我先吃饭吧。”

“唉,好。”张妙珍在衣角上擦了擦手背,从橱柜里拿出碗,要去打饭,犹豫了下,“你要吃粥还是吃饭?”

他从张妙珍手里接过碗,“奶,以后我自己的饭我自己盛。”

揭开电饭锅旁边的沙煲,用木勺盛了一碗粥。

张妙珍的嘴角没有下来过,笑意更深了,“哎呀,星仔长大了。”

李文星一阵难为情,头埋得更深了。

张妙珍只当他是太饿了,生怕他吃不饱给他夹肉。

“这个鸡腿是给你的,今早的任务就是把鸡腿消灭了。还留了一个在冰箱,晚上煮给你吃。”

鸡是自家养的,就算是简单地炒一炒焖一焖也是顶级好吃的美味。

而这个顶级的定义,是李文星吃过外面的鸡肉给出来的评价。

他的记忆里,鸡圈里永远不缺鸡,而每次杀鸡砍鸡肉,比留两个鸡腿给他。

“奶,我都多大了,又不是小孩子了还给我留鸡腿。”

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,在他上大学之后,接触的人多了,才知道家里的鸡腿永远是留给小孩子的。

有过一段时间,出于所谓男人的自尊,他要求爷奶不要给他留鸡腿,可老人的家习惯很难改掉,后来他没了那些幼稚的想法,也就没有这类的羞耻症了。

甚至享受被他们当做小孩呵护的日子,受伤了,失败了,就躲到他们的臂弯里。

“你才二十多岁,当然还是小孩子,你奶奶我都70了,你就算长得再高再壮,你永远都是小孩。”张妙珍笑他。

他似不经意扫了眼她。

小时候,他觉得自己奶奶是村里,最好看最显年轻的奶奶。

却没有注意到她的眼角的纹路什么时候变多了,及肩的短发找不出几根黑的。明明她赶鸡赶鸭种菜的时候,那么精神有力,怎么少看了一眼就变得苍老了很多。

一时间,心里难受极了。

老式热水器发出呼呼呼的声音,没一会儿就停了。

满头泡沫的李文星被浇了一头冷水,摸索到水龙头上挂着的毛巾,抹掉眼睛上的泡沫,抬手关掉热水龙头。

“奶,奶,你在吗?”

“诶。”在房间里换被单的张妙珍听到孙子的呼唤,立即放下手里的活,“星仔怎么了?”

“爷回来了吗?”

“还没咧,让阿年带去镇上买蔗种,没那么快回来。”

“哦,那没事了。”

张妙珍心里惦记给给孙子换床单被套,听到孙子这么说,就又继续哼着小曲转身走了。

没看到里面的人在尝试用热水时,挂在外面的热水器燃了一会儿又灭了。

没气了。

村里没有燃气管道,家里头用的是罐装的燃气,容量有限,每次用完要更换新的燃气瓶,空的燃气罐还要叫人上门拉去充燃气。

燃气罐很重,以前奶都是让爷去搬,这会儿爷不在家,他只得咬牙洗了个冷水澡。

洗完澡出来,在屋子里转了一圈,只看到厨房的洗衣机在运行,没看到奶奶。

“奶,奶?”

“汪汪。”

回应他的是拴在院子的狗。

他把毛巾挂在肩上,蹲下身逗狗,“白仔。”

白仔摇尾蹭他,听到自己的名字,发出嘤嘤嘤的声,似在撒娇。

这只狗是一只白色的中华田园犬,养了有四年。

“奶奶出门了?”他捧起白仔脸问到。

白仔不会回答,他又自言自语,解开项圈。

“那你跟我去甘蔗地翻土吧。”

得了自由的白仔围着他跳跃,他不禁笑了。

换了黄色的水鞋,扛起锄头,轻掩大门,一人一狗前后出了门。

乡间的路不宽,纵横交错,小路连车都开不进。

“星仔!”

路过一户人家,有人叫住他。

“阿瀚哥。”从他家到甘蔗地,要经过任浩瀚的家。

任浩瀚比他大两岁,大人们都叫他阿瀚,他也就喊他阿瀚哥。

白仔趁机溜进他家院子,跟他家的狗嬉闹。

阿瀚坐在自家院子里摆弄相机,见到李文星,站起身叫住他,上下打量道:“我听说你要种甘蔗,还以为是假的。一亩甘蔗地一年下来,顶多挣个两千块,你确定?就你细胳膊细腿。”

这么少?

虽然他没有打算靠种甘蔗挣钱,但听到收益便蹙起皱起眉。

“我爷说种来自己吃的,再说了我哪里细胳膊细腿,昨晚我可翻了一天的地,好吗。”

阿瀚乐了,“哦,那你打算回来做什么?自媒体?还是游戏?想好了?”

阿瀚毕业后在一线城市做了两年的室内设计,后来不喜欢高压的工作环境,辞职回来做自媒体。

大学生在村里时稀有物种,阿瀚的父母对他寄予厚望,死活不同意他辞职回乡。后来他趁着短视频的热度,做起了自己的账号,有了收益,才慢慢得到家人认可。

“你说的我有考虑过,感觉不适合我,现在还不知道。”

在他考虑回乡的时候,有跟阿瀚聊过。

现在不是自媒体的风口,且自媒体已经泛滥成灾,他想不到什么独特的角度和选题。

“那你继续做游戏呗。”

他沉默了片刻,突然挑起另一个话题,“阿瀚哥,你知道哪里能搞到金属探测器不?”

“金属探测器?要来干嘛?”

“我在想,我如果能从地里挖出黄金,就可以躺平了。”

“……”阿瀚没了兴趣,转身,“你快去翻土吧,过年吃了我家这么多甘蔗,种出来的话年底给我留一捆。”

白仔看到自家主人走了,扭头就跟上,一路上又是啃花又是啃草,欢快得很。

它的主人停下,它也停下,坐在脚边打了个哈欠。

“白仔,这半边的田就交给你翻了。”

它抬头,顺着主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,歪了一下脑袋,似乎听懂了,撒腿就往那边冲。

李文星叉腰站在原地,看着自家在狗,在没有动过的那半边田里玩得撒欢。

“……没用的汪汪队,今晚少吃点饭。”

白仔毫不知觉自己要被克扣晚餐,一会儿追蝴蝶,一会儿扑花,一会儿在草地打滚。

另一边,一个人类像是打鸡血般,奋力挥锄头,挖出一个半米左右宽的坑后,额头已经冒汗。

撑着锄头休息半晌,凝视着坑里新鲜的泥土,摇摇头,“就这体力,有黄金也挖不出来。”

旁边的田跟他家不一样,早就整好地,施了肥,放眼望去,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在这里。

哦豁,终于有人来了。

一条小路从山脚蜿蜒而来,走在上面人影,越来越大,越来越清晰。

身形欣长,手提一个黑色袋子,黑色中长款风衣,短发,墨镜……

整个人的气质,跟这里的格格不入。

他眯起眼睛,感觉那人越看越眼熟。

那人朝他招手,“李文星!”

这熟悉的声音!

“何青衍?!”

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。

何青衍摘下墨镜,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耀眼,就跟他的人一样。

李文星双手叠在锄头的另一头,眉头紧皱,一时不知道看到的是真是假。

看着那人走近,一尘不染的白色板鞋笨拙地踩在地里,一步一步走过来。

“惊喜吗,李文星。”

惊你的大头喜!

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怎么知道我在这里?”

“我跟你说,我连工资都没要,就当做给你赔钱了。你要是觉得不够,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。”

他用锄头朝他的鞋拨去松软的泥土,何青衍连退几步,手提包没拿稳掉在地上。

何青衍讪讪笑道:“我不是来找你要钱,给你发信息你都不回,打电话不接,昨天特地给你发了短信,你没收到吗。”

他习惯性摸了摸口袋。

“出门太急,没带手机。”

“你到底来这里干嘛,说!怎么知道我在这里,说!”

看他举起锄头,何青衍抬起手做投降状,“我那公司倒闭了,被赶出家门,只能来投奔你了。你的员工信息表上面,填了这里的地址,我想说来碰碰运气,没想到我们真有缘。”

锄头垂下。

其实他前天看到朋友圈里,前同事发的动态,知道了公司倒闭的事情。

说到游戏公司的事,虽说不用他承担任何后果,可真论起来,倒闭也跟他有关。

何青衍观察他的表情,确认没有攻击和防备的时候,弯腰捡起手提袋。

忽的,锄头又被人挥起,他条件反射地放下手提袋,举起双手。

“有你个大头鬼的缘,别挨老子。你当初说了,我是可以随时走的。”

“汪汪汪——”

一个白色的物体从远处奔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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